南京農業大學信息管理學院本科生綜合測評附加分細則
序号 |
一級指标 |
得分 |
二級指标 |
1 |
學習(該項累計總分不得超過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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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成績班級排名 |
連續三年第一0.2分;連續兩年第一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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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水平(等級考試、劍橋商務英語證書、托福、雅思等) |
普通話一級0.1分;四級604分及以上0.1分;通過六級0.1分;六級560及以上0.2分;其它通過者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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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資格證書0.1分,如軟件設計師、程序員、計算機三四級合格、教師資格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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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知識類、專業類比賽,如挑戰杯、外研社杯、數學建模大賽、計算機設計大賽、創新創業計劃等;(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獲得者) |
國家級一、二等獎得0.5分;三等獎得0.4分; |
省級一、二等獎得0.4分;三等獎得0.3分; |
校、市級一等獎0.3分;二等獎0.2分;三等獎0.1分; |
院級一等獎0.2分;二、三等獎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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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專業類文章(不以錄用通知為準,須為第一或第二作者) |
核心期刊得0.5分;一般刊物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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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 得0.5分;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專利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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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表彰:一學年班級所有同學未出現挂科記錄,得0.1分;學委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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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比賽依獎項設置酌情加分 |
2 |
競技運動(該項累計總分不得超過0.4,集體項目加分折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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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比賽前三,院級運動會、專業杯等。 |
第一、二、三名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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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比賽前八:新生杯、院系杯、校運會、校趣味運動會、太極拳、啦啦操等。 |
新生杯、院系杯:第1名得0.4分;2-3名得0.3分;4-8名得0.2分。 |
校運會、校趣味運動會:第1名得0.4分;2-3名得0.3分;4-8名得0.2分。 |
太極拳、啦啦操:一等獎0.4分;二等獎0.3分;三等獎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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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省級、市級比賽 |
國家級前8名得0.4分;省級和市級前三得0.4分,4-8名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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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比賽依獎項設置酌情加分 |
3 |
文藝(該項累計總分不得超過0.4,集體項目加分折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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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比賽,十佳歌手、個人風采秀等 |
一等獎得0.2分;二等獎和三等獎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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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比賽,語言類、音樂類、書畫類、設計類、舞蹈類等 |
一等獎得0.3分;二等獎得0.2分;三等獎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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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省級、市級比賽 |
國家級前8得0.4分;省級前5和市級前3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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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比賽依獎項設置酌情加分 |
4 |
社區、心理(該項累計總分不得超過0.4,集體榮譽加分折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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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比賽,宿舍形象設計大賽、院趣味運動會等 |
一等獎得0.2分;二等獎和三等獎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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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比賽,社區文化節、心理委員技能大賽、心理健康征文等 |
一等獎得0.3分;二等獎和三等獎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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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榮譽:文明宿舍、先進宿舍、十佳宿舍等 |
文明宿舍成員得0.1分; |
先進宿舍成員得0.2分; |
十佳宿舍成員得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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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比賽依獎項設置酌情加分 |
5 |
志願服務(累計總分不得超過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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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優秀志願者、校運會和院系杯優秀工作者和優秀裁判等,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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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級優秀裁判、優秀志願者等,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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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級優秀實踐報告,得0.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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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比賽依獎項設置酌情加分 |
6 |
社會工作兼職及表彰(該項累計總分不得超過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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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學院五大組織部長及以上學生幹部,考核合格,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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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各球隊、辯論隊隊長及教練、藝術團團長,考核合格,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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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班長、團支書、學習委員(需做滿兩年及以上),考核合格,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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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幹、優秀團員等,得0.4分。 |
校鐘山學子之星、最具影響力人物、十佳學生、十佳學幹,得0.3分。 |
校優秀學幹、優秀團幹、優秀團員,得0.2分 |
院優秀團幹、優秀團員、優秀(副)部長、優秀學員、道德之星等,得0.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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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項目比賽依獎項設置酌情加分 |
7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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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警告,減0.6分;警告,減0.4分,且所有加分項取消。通報批評,減0.1分/次,累加。 |
注:1、申請同一類二級指标表彰加分以最高表彰加分為準,不得累加。
2、一學年加減分總值不超過0.6分
3、所有申請加分必須由本人申請并提供獲獎證書複印件或相關證明,無相關證明無效。
4、任何國家獎助學金或其他獎助學金不在綜測加分範圍之内。
5、同類别競賽榮譽及表彰加分以最高表彰加分為準,不得累加。
6、該附加分細則自2022年11月7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