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院函件
南農大研工﹝2021﹞18号
關于開展2021年度校長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單位:
為在全校研究生中激勵優秀、鼓勵創新,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關于修訂<南京農業大學校長獎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校研發〔2020〕285号)精神,決定開展2021年度校長獎學金評審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參評對象
1、基本學制内的畢業年級研究生;
2、最長學習年限内的延期研究生。
二、參評條件
參見《南京農業大學校長獎學金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版)》(附件1)。
三、名額分配
1、學院推薦名額:每個學院原則上推薦博士生不超過3人、碩士生不超過4人;
2、校級答辯名額:原則上,進入答辯環節的博士生不超過15人、碩士生不超過30人;
3、獲獎名額:博士生特等獎不超過2人,博士生校長獎學金不超過10人,碩士生校長獎學金不超過20人。
四、評選流程
1、4月30日前,各學院組織研究生申報,填寫《南京農業大學校長獎學金申請表》(附件2)并提供相關附件材料;
2、5月6日至18日,各學院完成申報人資格及創新成果審核認定,組織院級公開答辯,根據學校下達的指标确定推薦人選,并在學院内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3、5月19日前,各學院填寫《南京農業大學2021年度校長獎學金學院推薦名單》(附件3、附件4),與推薦人選詳細申報材料一并上報校長獎學金評審辦公室(挂靠研究生工作部);
4、5月26日前,校長獎學金評審辦公室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學院推薦人選申請材料進行初評,确定答辯研究生名單;
5、6月10日前,組織校級公開答辯和專家評審,确定校長獎學金拟獲獎人選,并在全校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6、6月18日前,發文表彰校長獎學金獲得者。
五、注意事項
1、校長獎學金代表我校研究生獎勵項目的最高榮譽,各學院、各單位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切實做好校長獎學金的申請、審核和推薦工作;
2、校長獎學金可以與除當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以外的任何研究生獎助項目兼得,每位研究生在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期間隻能享受一次校長獎學金;
3、碩士生校長獎學金申請人的創新成果須在攻讀碩士研究生期間取得,博士生校長獎學金申請人的創新成果須在攻讀博士研究生期間取得。已經用于申請其他獎助學金(不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創新成果,隻要符合學院評審标準,具有高水平,同時體現先進性和創新性,均可用于申請校長獎學金;
4、申請人必須嚴格遵循國家和學校相關學術道德規定和學術誠信規範,一旦發現獲獎者有違反學術道德和學術誠信行為,除追繳違規所得外,還将取消本人下一學年所有評獎評優資格,導師在創新成果中署名通訊作者的,還将追究導師責任,并扣減本人所在學院下一學年各類研究生獎助項目名額;
5、關于基本學制和最長學習年限的規定,請參照《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手冊》(2019年版)中《南京農業大學關于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及學位申請工作的規定》(校研發〔2012〕263号)、《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畢業、結業、肄業實施細則》以及《南京農業大學關于調整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及增加博士生培養環節要求的通知》(校研發〔2017〕485号)。
附件:1、南京農業大學校長獎學金管理辦法(2020年修訂版)
2、南京農業大學2021年度校長獎學金申請表
南京農業大學研究生院
南京農業大學黨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